NN 12017(2017 年 1 月 2 日),《关于保留机动车责任保险费和机动车责任保险费缴纳税款记录的条例》修订条例 财政部 13 基于《机动车责任税法》第 11 条道路车辆保险费和卡斯柯保险费(官方公报,第 15002 号),财政部长发布了关于修改关于保留对道路车辆的汽车责任保险费和卡斯柯保险费缴纳税款记录的规定的规定汽车责任保险费和道路车辆综合保险费的税收记录条例(官方公报,第 1603 号) EPAO 表、EPKO 表和 IZ PAOKO 表已修订,是本条例的组成部分条例。本条例在官方公报上公布,并在官方公报第 1 条第 2 条公布的第一天生效。类别 01101160240 注册号 513072101161 萨格勒布,2016 年 12 月 21 日 纳税人姓名 地址 OIB iroraun 财政部长博士Zdravko Mari, v. r. Form EPAO 分公司 分公司 收到日期 强制机动车辆保险合同记录、汽车责任保险费金额和截至到期日的税收义务 ODDO20 合同签订日期 签订的合同总数 汽车责任总额保险费 按 l 豁免的汽车责任保险的保费金额。...
汽车责任保险费和道路车辆卡斯科保险费缴纳税款备案条例修订条例pdf预览版汽车责任保险费和道路车辆卡斯科保险费缴纳税款备案条例修订条例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