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什泰拉市 1418 基于地方税法第 20 条和第 42 条(“官方公报”,编号 117/16)和卡什泰拉市法规第 43 条(“卡什泰拉市官方公报”,编号: 9/09, 8/11 , 6/13, 8/13 – 更正, 10/14 和 14/16),Kaštela 市议会,在 2017 年 6 月 20 日举行的第一次组成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城市税收的决定 I. 一般规定 第 1 条。本决定确定了在 Kaštela 市范围内引入的地方税类型、纳税人、税基、税率和税额,以及属于 Kaštela 市(以下简称:市)的税款的计算和缴纳方法。二、税种 第 2 条. Kaštela 市征收并征收以下税种: 1. 所得税附加税 2. 消费税 3. 度假屋税 4. 房地产税 1. 所得税附加税 第 3 条. 附加税所得税由城市地区的所得税纳税人根据所得税法和所得税条例的规定缴纳。第四条 所得税附加的计算依据为依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所得税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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