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部 1904 根据关于确定在官方场所外结婚的费用数额标准的法令第 12 条(“Narodne novine”,第 67/17 号),行政部发布关于费用数额的决定对于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官方场所以外的婚姻 I. 本决定确定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官方场所以外的婚姻登记处的费用金额。二、工作的货币补偿为每小时 60.00 克朗。三、费用金额由登记官根据他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在官方场所外举行婚礼的工作时间决定。四。自本决定生效之日起,关于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在官方和非官方场所结婚的费用数额的决定不再有效(Narodne novine,第 4/2015 号)。五、本决定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将刊登在《新民粹报》上。班级:223-03/17-01/484 注册号:515-03-01/1-17-5 萨格勒布,2017 年 7 月 24 日。Lovro Kuščević 部长,代理...
关于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在官方场所外结婚的费用数额的决定pdf预览版关于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在官方场所外结婚的费用数额的决定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