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罗地亚共和国政府 696 根据克罗地亚共和国政府法(“官方公报”,第 150/11、119/14 和 93/16 号)第 31 条第 2 款和第 19 条,关于欧洲联盟法院规约的议定书(第 3 号)第 1 段(官方公报 C 326,2012 年 10 月 26 日),克罗地亚共和国政府通过了关于执行代表共和国的决定克罗地亚在欧洲联盟法院出庭 I. 克罗地亚共和国在 2017 年 3 月 31 日举行的会议上的代表 克罗地亚共和国在欧洲联盟法院的代表作为克罗地亚共和国在法院的代表欧盟的。二、克罗地亚共和国在欧盟法院的代表担任外交和欧洲事务部部长助理,管理负责欧洲法律事务的行政部门的工作。三、在欧盟法院、普通法院和欧盟法院管辖的专门法院的所有诉讼中,克罗地亚共和国代表在欧洲联盟法院出庭代表克罗地亚共和国的国家利益。四。在执行委托任务时,克罗地亚共和国代表在欧盟法院被授权: - 在包括欧盟法院在内的所有法院的所有诉讼中代表克罗地亚共和国 - 协调执行克罗地亚共和国欧盟法院的判决和决定 - 与参与欧盟法院诉讼程序的各方协商 - 任命在缺席或无行为能力的情况下替代他的代表并执行委托的其他任务代表给他们 - 执行与代表克罗地亚共和国国家利益有关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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