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CITS基金管理公司监事会成员条件规则手册

相关行业:法规
报告地区:克罗地亚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7日
克罗地亚金融服务监管局 938 根据《公开发行开放式投资基金法》(“官方公报”第 44/2016 号,以下简称:法),克罗地亚金融服务监管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在 2017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上通过了《UCITS 管理和监事会成员条件条例》基金管理公司介绍性规定 第 1 条。本规定更详细地规定: 1. 履行管理公司成员管理 UCITS 基金的职能的条件、批准程序和上述请求所附文件, 2. 管理公司的业务管理计划的内容,评估计划的程序和标准以及代表计划的管理成员的人选, 3. UCITS基金管理的监事会成员必须满足的条件公司及其评估标准。对管理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要求 第 2 条 (1) 管理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可以是永久满足本法第 36 条和第 37 条以及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人。 (2) 管理公司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必须具备适当的专业资格、能力、良好的声誉和经营管理公司业务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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