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 766 卫生部长根据《医疗保健法》第 112 条第 2 款(“官方公报”第 150/08、71/10、139/10、22/11、84/11、12/12 , 35/12 , 70/12, 82/13, 159/13, 22/14, 154/14 和 70/16) 根据卫生部国家卫生委员会的建议并根据第 96 条的规定,《一般行政程序法》第 1 款(“人民新”第 47/09 号),通过第 1 号决定。萨格勒布临床医院中心内科诊所通过审核并授予“卫生部参考中心”称号介入胃肠病学健康”,为期五年。 2. 萨格勒布临床医院中心的内科诊所有义务在授予或更新“卫生部介入胃肠病学参考中心”的决定后五年内提交名称更新申请。姓名。 3.萨格勒布临床医院中心内科门诊“卫生部介入胃肠病学参考中心”有义务提交过去三年的工作报告和未来两年的工作计划不迟于本决定通过之日起三年届满后 60 天。类别:UP/I-510-01/16-01/03 注册号:534-04-1-2/7-17-16 萨格勒布,2017 年 3 月 23 日。部长教授。...
关于授予萨格勒布临床医院中心内科门诊“卫生部介入胃肠病学参考中心”称号的决定pdf预览版关于授予萨格勒布临床医院中心内科门诊“卫生部介入胃肠病学参考中心”称号的决定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