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 495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5 条第 6 款(“Narodne novine”第 67/08、48/10 号 - USRH 的决定,74/11、80/13、158 /13 - USRH 的决定,92/14 和 64/15),内政部长与行政部长达成一致,发布了一项关于修订《地方政府单位官员制服条例》的条例对违法停放车辆的督查调运工作和交通管理工作 第一条 第12条a 是在《地方自治机关工作人员着装对违停停放车辆进行督查移送工作规定》第12条后增加的第12条a款车辆和交通管理(第 139/12 号官方公报),内容如下:“第 12.a 条作为本条例规定的例外,根据特殊规定,已获得专业证书的市政管理员执行交通管理任务和违停、停放人员监督搬迁资格执行上述任务的车辆和公务身份证,可以按照规定的市巡视员制服执行对违停、停放车辆的监控任务和交通管理任务。在执行本条第 1 款所指的任务时,市督导员必须有明显显示的交通督导员的正式身份证。执行第 1 段中的任务时的公共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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