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行电子会议的议事规则

相关行业:法规
报告地区:克罗地亚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5日
State BAR COUNCIL 1017 根据第 152 条与《国家检察官办公室法》第 155 条(“Narodne novine”,编号 76/09、153/09、116/10、145/10、57/11, 130/11、72 /13、148/13、33/15 和 82/15)在 2016 年 4 月 13 日举行的第 22 次会议上,国家检察官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通过了《关于举行电子会议 第 1 条。 (1) 理事会会议可以以电子方式举行(电子会议)。 (二)电子会议需至少有6名理事会成员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适当方式向州律师委员会秘书处确认收到召开电子会议的邀请。第 2 条 (1) 如果理事会任何成员不同意按照本议事规则第 1 条所述方式举行会议的方式,他有义务立即同意并解释不同意的原因,最迟在确认收到邀请后 24 小时内,以电子方式向理事会主席报告。在这种情况下,会议将以常规方式举行。 (2) 如果本议事规则第 1 条第 2 款的假设得到满足,并且在本条前款规定的时限内,没有理事会成员表示反对会议,将按照本议事规则的规定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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