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罗地亚共和国政府 923 根据《公共机构改造法》(“官方公报”,第 136/12、151/14 和 27/16 号)第 9.a 条第 1 款,共和国政府克罗地亚在2016年4月6日召开的会议上作出了关于暂停“慈悲修女”临床医院一期改造程序的决定。本决定暂停公立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的改造程序- 克罗地亚共和国创立的“慈悲修女”临床医院中心。本条第1款所指的暂停整治程序的决定,是根据卫生部的提议,确定整治程序未达到预期效果,即进一步实施整治程序不是权宜之计。二、本决定第 I 点第 1 段中提到的医疗机构的康复实施是由克罗地亚共和国政府根据“慈悲修女”临床医院中心(Narodne novine,第 35/13 号)。三、卫生部与“慈悲姐妹”临床医院中心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将由单独的协议确定。四。不迟于本决定生效之日起 15 日内,卫生机构的创始人将按照特别规定任命“慈悲修女”临床医院中心的行政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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