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罗地亚共和国政府 834 根据航行和内陆水港法(“Narodne novine”,第 109/07、132/07、51A/13 和 152/14 号)第 137 条第 6 款,政府克罗地亚共和国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召开,通过了《内河港务局经营管理条例修订条例》第 1 条关于经营管理的法令内河港务局(《政府公报》,第 100/08 和 76/12 号),第 8 条修改为:“(1)行政理事会: 1. 确定发展中期计划的提案该法第 127 条规定的港口和码头; 2.不迟于当年12月31日作出不超过3个月的临时融资决定,下年度不迟于12月31日; 3.确定港口费用的数额; 4. 确认本法第 154 条规定的关税; 5. 作出授予港口活动特许经营权的决定; (六)决定港口政策基本方针的实施; (七)通过口岸管理秩序和口岸危险品装卸行为; 8. 作出决定,协调在港区经营的公司的工作;九、通过第123条修改港区边界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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