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委员会档案登记资料保护细则

相关行业:法规
报告地区:克罗地亚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06日
国家司法委员会 1718 根据《档案材料和档案法》(“官方公报”,编号:105/97、64/00、65/09 和 144/12)的规定,并根据第 17 条第《关于在档案外保存和保存档案和登记材料的条例》第 1 条(“Narodne novine”,第 63/04 和 106/07 号)和关于评估、选择和移除档案材料的条例第 11 条第 3 款(《人民日报》第90/02号)2016年5月13日,国家司法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国家司法委员会档案、登记资料保护办法一、总则》第 1 条 (1) 本规则手册规定了在国家司法委员会业务中创建、接收或使用的档案和登记材料的收集、处置、存储、处理、选择和提取、保护和使用的方法和条件(下称:DSV),以及将材料移交给主管档案。 (2) 本条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 DSV 的档案和登记材料特别清单,具有保留期限(以下简称:特别清单),其中包括在 DSV 运营中创建的所有档案和登记资料。第 2 条 DSV 的全部档案和登记材料对克罗地亚共和国感兴趣,并受到特殊保护,无论其是否登记或记录。...
国家司法委员会档案登记资料保护细则pdf预览版
国家司法委员会档案登记资料保护细则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报告扩展

↑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