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Vrana 地籍市 Pakoštane 市地区地籍调查的决定

相关行业:法规
报告地区:克罗地亚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0日
国家大地测量局 1627 根据《国家测量和房地产地籍法》(“官方公报”,第 16/2007、152/2008、124/2010 和 56/2013 号)第 45 条第 1 款,国家大地测量局与负责司法事务的部达成协议,就 VRANA 地籍市的 PAKOŠTANE 市地区的地籍调查作出决定 I. 以创建房地产地籍和更新土地登记册为目的在 Vrana 地籍市的 Pakoštane 市地区,将进行地籍调查。二、地籍测量将由国家大地测量局进行,地籍测量框架内的某些任务和地籍测量报告的准备工作将由 Geodetski zavod d.d. Split 公司进行。三、在进行地籍测量工作时,国家大地测量局的官员和选择从事地籍测量工作的公司的员工被授权: - 走进每个地籍地块的空间,不包括建筑物,如果土地情况允许,可以乘坐车辆管理允许, - 如果树木、灌木和其他植被干扰地籍调查,则将其移走 - 在土地或建筑物上放置所有必要的测量标记和边界标记。四。 Vrana 地籍市 Pakoštane 市的土地权利持有人有义务用可见的永久标记并自费标出他们拥有所有权或其他权利的土地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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