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和收费设施使用年费和收费年费报销权行使细则

相关行业:法规
报告地区:克罗地亚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4日
海事、运输和基础设施部 1960 年根据道路法第 90 条第 3 款(“Narodne novine”,第 84/11、22/13、54/13、148/13 和 92/14 号),海事、运输和基础设施部长,征得负责退伍军人事务的部长和负责财政的部长同意,行使偿还公共道路和通行费年度费用的权利的规则公路和收费设施的使用 第 1 条 (1)本规则手册规定了在登记乘用车(以下简称为(简称年费)和因实现免征权而未实现的公路及收费设施(桥梁、隧道、高架桥等)的使用费(以下简称通行费)依道路法第 88 条第 1 项及第 2 项所定之残障人补偿金。 (二)年费的报销权,由道路法第九十八条第一项第一项规定的不定级道路管理的县道署、市行使,通行费的报销权由贸易公司 Hrvatske Autoceste d.o.o.和特许经营者(以下简称:补偿受益人)。 (3) 第 1 款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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