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称质量为 1 mg 至 50 kg 的砝码的计量和技术要求规则手册

相关行业:法规
报告地区:克罗地亚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4日
1965 年国家计量研究所 根据计量法第 20 条第 4 款(官方公报,第 74/14 号),国家计量研究所所长发布了关于计量和技术要求的规定1 MG 至 50 KG 的标称重量 I 一般规定 第 1 条 本条例规定了标称质量为 1 mg 至 50 kg 的砝码(以下称砝码)必须满足的计量和技术要求,精度等级为 E1、E2、F1、 F2,在第一,定期和特别认证期间。,M1和M2。本条第 1 款对砝码的测量和技术要求在附件 I 至 V 中详细说明和规定,这些附件与本条例一起印制,是本条例的组成部分。第 2 条 本条例规定的某些表述具有以下含义: 1. 重量——是质量的体现量度,规定的计量特征(形状、尺寸、材料、结构、标称重量和最大允许误差)。 2. 砝码的标称质量 m0 – 是砝码质量的四舍五入或近似值,这是其使用指南。 3. 重量 mc 的约定质量 - 等于在 20 ˚C 温度下密度为 8000 kg/m3 的参考重量的质量,该重量在空气中以 1.2 kg/m3 的密度平衡该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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