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VATSKA NARODNA BANKA 850 根据《信贷机构法》第 101 条第 2 款第 7 点(“官方公报”,第 159/2013、19/2015 和 102/2015 号)和第 43 条第 2 9 点克罗地亚国家银行法(“Narodne novine”,第 75/2008 和 54/2013 号),克罗地亚国家银行行长发布了关于对流动性风险管理决定的修正的决定 第 1 条。在流动性决定中风险管理(“国家公报”)报纸”,第 20/2014 和 41A/2014 号)在第 5 条第 2) 点之后,增加了新的第 3) 点,内容如下:“3)使行政部门和相关管理层能够及时收到以下信息的资产:担保资产的数量和类型以及所称的担保来源(例如回购交易),未担保资产的数量和信用质量,但受担保资产的影响,特别是具体说明可用于产权负担的资产数量以及由于压力(潜在产权负担)而导致的额外产权负担的数量和类型。点 3) 和 4) 变为点 4) 和 5)。第 2 条。在第 11 条中,在第 4) 点之后,增加了新的第 5) 点,内容如下: » 5) 各种压力情况(信贷机构信用质量下降,质押资产价值减少或索赔增加),”之前的第 5) 和 6) 点变为第 6) 和 7)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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