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罗地亚共和国政府 2310 根据《海商法》第 49 条第 6 款(“Narodne novine”,第 181/04、76/07、146/08、61/11、56/13 和 26/ 15) 和第 30 条第 2 款克罗地亚共和国政府法("Narodne novine",第 150/11 和 119/14 号),克罗地亚共和国政府,在 11 月举行的会议上2015 年 5 月 5 日,通过了《关于开展海上事故和事故安全调查的方法和条件的规定》 第一条。 (一)本条例确定了开展海上事故和事故征候安全调查的方式和条件为防止其在未来发生,提高航行安全,降低船舶污染风险,即: 1. 及时启动海上事故和事件的安全调查,以确定其原因 2. 及时、真实、准确地报告结果通过发布初步和最终报告或临时声明进行安全调查 3. 及时提出必要的纠正措施关于安全建议并由建议的目标对象监控它们的实施。 (2) 航空、海上和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局被授权发起和进行安全调查,以确定海上事故和事故征候的原因,公布所进行的安全调查结果,并提出应对措施。防止未来发生海上事故和事故,提高航行安全,降低船舶污染风险。...
海上事故和事故征候安全调查的方法和条件规定pdf预览版海上事故和事故征候安全调查的方法和条件规定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