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罗地亚共和国政府 957 根据《国家行政系统法》(“Narodne novine”,第 150/2011 和 12/2013 号)第 63 条第 2 款,克罗地亚共和国政府,在2015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了《关于国家重建和住房公 司内部组织的令》 一、总则 第一条 本条例规定了国家重建和住房公署(以下简称国家住房公署)的内部组织)、内部组织单位的名称及其范围、管理这些单位的方式、公务员和国家雇员的大概人数,以及其他对国家机关工作有重要意义的事项。二、内部组织 第 2 条 在国家办公室范围内设立下列组织单位来执行任务: 1. 国家办公室主任办公室 2. 重建和住房护理计划部门 3. 住房管理部门4. 行政和法律事务部 5. 国际计划和计划部 6. 财务、预算和会计独立服务 7. 内部审计独立服务 8. 总秘书处。一、国会议长内阁 第三条国务会议主席办公室内,正、副议长的专业和行政工作,礼宾工作和新闻工作,有关信访和信访的工作。进行投诉、协调工作、工作监督和与工作机构的沟通。 克罗地亚共和国政府与克罗地亚共和国政府和克罗地亚议会以及其他国家行政机构的会议有关,国际协调国家办公室范围内的合作任务,以及与执行正副首长的工作计划和活动有关的其他专业和行政任务;与克罗地亚共和国政府办公室、服务机构、协会和非政府组织合作,特别强调处理难民、流放者、返回者以及住房护理和翻新的机构;执行与实施《信息获取权法》有关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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