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革命积极分子、烈士、烈士家属、伤兵、病兵、抗战分子和为革命立功的人给予优待[令第10号]

相关行业:条例
报告地区:越南
发布时间:1994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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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革命积极分子、烈士及其家属、伤病士兵、抵抗分子和为革命有功者的优惠条例第21条修正案[Ordinance 08/1998/PL -UBTVQH10]公布国家荣誉称号“越南英雄母亲”条例;革命积极分子、烈士及其家属、伤病军人、抵抗分子、为革命立功的人优待条例和哈条例指导调整革命积极分子、烈士家属、战争伤残军人、病兵、革命立功者月度津贴和津贴[联合通知03/TTLT/BLDTBXH-BTC]细化和指导执行《关于对革命积极分子、烈士及其家属、伤病军人、抵抗活动分子和为革命有功者提供奖励的条例》的若干条款[法令28/CP]对革命有功者的奖励[条例02/2020/UBTVQH14]关于印发《修正条例》第21条关于对革命积极分子、烈士及其家属、伤病军人、抵抗活动分子和为革命有功者的偏好的条例。[令05/L-CTN]修正《条例》第22条和第23条对革命积极分子、烈士及其家属、伤病军人、抵抗分子和为革命有功者的优惠待遇[Ordinance 01/ 2002/PL-UBTVQH11]《关于奖励革命积极分子、烈士及其家属、伤病军人、抵抗积极分子和为革命有功者的奖励条例》第21条修正条例实施细则[法令66/1999/ND-CP] ]对革命有功者的奖励[Ordinance 26/2005/PL-UBTVQH11]关于颁布修正条例第22条和第23条关于优先考虑革命积极分子、烈士及其家属、伤病军人、抵抗积极分子和为革命立功者的条例。网络。[15/2002/L号令] -CT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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