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 年治安法院地区(修订)令,2002 年第 55 号 SRO

相关行业:法律
报告地区:多米尼加
发布时间:2002年
2002 治安法院区(修订)S.R.O. 55 部长根据《裁判官程序法》(第 420 章)第 7 节制定。 2002 年治安法院地区(修订)令。 2. 在本命令中,治安法院地区命令被称为主要命令。 3. 主令第 3(2) 条现予修订,废除其中 (a) 和 (c) 段,并代之以对解释第 3 条的以下修订。 Ch.420(子法例)主要命令。 (a) 位于日内瓦大湾 51 教区的大湾村委员会的一栋两层建筑的顶层。帕特里克的主入口位于公共道路上,边界如下 NORTH SOUTH EAST WEST By Public Road By Campbeche Drive By Public Road Campbeche Drive By Public Road 在每个月的每周一和周二,以及在首席治安官认为合适的其他日子或几天。 (c) 位于圣帕特里克教区 La Plaine 的一栋两层建筑的顶层,属于 LaPlaine 村议会,主入口在公共道路上,边界如下 NORTH SOUTH EAST WEST By the Land of Esmie Guiste By Public Road由埃斯米·吉斯特 (Esmie Guiste) 的土地 由杰罗姆·巴伦 (Jerome Baron) 的土地在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二和第四个星期五以及首席治安官认为合适的其他日子或几天。康姆特。 4. 本命令自 2002 年 5 月 1 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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