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和茶点税法(第 41:02 章)

相关行业:法律
报告地区:马拉维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31日
马拉维住宿和茶点税法第 4102 章 1981 年 5 月 8 日批准 1982 年 5 月 1 日生效 这是本文件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版本。 注意该版本的法案在第四修订版法律中进行了修订和合并马拉维 (L. R. O. 12015),由总检察长和司法部长根据《法律修订法》授权。一项规定对租用住宿和从某些场所获得新鲜物品的费用以及与上述附带和相关的事项征收、支付和征收税款的法案 1. 简称和申请 (1) 本法案可能是引用为《住宿和茶点税法》。 (2) 本法的规定适用于从附表所列的任何场所租用住宿和在开始日期之后获得茶点。 (3) 部长有权通过命令修改附表。 2.解释 在本法中,住宿包括任何卧室、任何房间、建筑物或场所,用于任何商务或社交聚会或任何形式的娱乐,但不包括任何预留和配备的房间、建筑物或场所,无论是永久的还是临时的,并且仅用于任何体育或其他类似的娱乐活动;账单是指任何账户、账单、现金销售单、发票或其他类似文件,要求为租用住宿或获取茶点付款;专员是指税务专员,包括由他书面授权根据本法行使职能的任何官员;经理是指对处所的日常运营进行全面控制的任何人,无论他是否是业主;部长是指与财务有关的负责格式化者的部长;所有者包括任何公司或协会或个人团体,无论是公司还是非法人,以及个人;处所指附表所列的任何处所;点心是指以金钱或其他有价值的代价从处所获得的食物或饮料,无论是否在该处所消费,但不包括根据根据工资命令或工资条例命令合法扣除的任何金额而获得的食物《最低工资和就业条件条例》,也不适用于任何受雇于该处所的人从该处所获得的供他自己食用的食物;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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