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 年 7 月 23 日法律,关于印度尼西亚养老金和自然福利的平等和调整 我们 JULIANA,承蒙上帝的恩典,荷兰王后,奥兰治-拿骚公主等,等等等等。所有谁会看到或听到阅读,致敬!知道:因此,我们认为,通过给予补助金,以及通过在给予儿童津贴方面作出进一步安排来调整印度尼西亚的养老金和相应福利,以牺牲荷兰为代价来平衡印度尼西亚的养老金和福利是可取的;因此,我们在听取国务委员会的意见并与各州议会协商后,已批准并颁布法令,因为我们在此批准并理解:第一章的一般规定:第一章的一般规定。第一章的一般规定。总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章总则 第 1 条: 第 1 条: 第 1 条: 第 1 条 第 1 条 第 1 条 本法生效时无效声明: a. 1951 年 12 月 21 日的法律(Stb....
1956 年印度尼西亚养老金补充法pdf预览版1956 年印度尼西亚养老金补充法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