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修正法案:草案

相关行业:法案草案
报告地区:南非
发布时间:2003年07月18日
STAATSKOERANT, 18 JULIE 2003 No. 25189 37 2003 年第 1878 号通知 水利部和林业部发布 DRAM 林业修正法案,2003 年征求公众意见 2003 年林业修正法案草案根据宪法第 154(2) 节公布地方政府、市政府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就草案提出书面申述。陈述必须通过邮件、电子邮件或传真发送至南非共和国。组织了 Jenny Kock 女士董事会林业监管部水务和林业私人包 X3 13 Pretoria 0001 电子邮件 higQdwaL。 gmzi 传真 (012) 3366674 陈述应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 30 天内送达 Kock 女士。请注意 1 2 带下划线的词是插入词 粗体和方括号中的词是删除词。 38号25189号政府公报,2003年7月18日,森林250403南非共和国林业修正案法案(水和林业部长)共和国范·苏迪达夫里卡·韦西格辛格·韦西格辛格·维特斯特恩普·波斯布(van Waterwese en bosbou)解释性说明法规。1 方括号中的粗体字表示现有法案中的遗漏 修改 1998 年《国家森林法》,以删除或插入某些字词、短语或表达;允许对森林产品或源自受保护树木的森林产品的有益使用豁免;使部长能够撤销、修改或替换任何关税;授权部长在该土地上的某些权利悬而未决的国家森林中建立信托;使部长能够将与这些国有森林有关的租赁款存入一个信托账户,以造福那些在该土地上的权利悬而未决的人;允许在这些权利实现时向他们支付此类款项;就授权部长将国有森林释放给希望继续从事林业的个人或实体提供进一步的刑事制裁;更好地管理国有森林;扩大部长制定法规的权力;并就与此有关的事宜作出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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