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R. 641 号 2007 年 7 月 20 日 STATSKOERANT, 20 JULIE 2007 No. 30075 67 卫生专业法,1974 年(1974 年第 6 号法案) 有关紧急护理技术人员注册资格的规定 卫生部长打算,根据第 24 条阅读1974 年《卫生专业法》(1974 年第 56 号法案)第 61 (I) 节,并与南非卫生专业委员会协商,制定时间表中的规定。请有兴趣的人在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将任何经证实的意见或书面陈述提交给健康总干事,Private Bag X828, Pretoria, 0001(提请人力资源利益相关者关系和管理主任注意)本通知的发布。附表定义 I。在本条例中,该法案赋予含义的任何词语或表达均应具有该含义,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否则认可是指董事会根据该法案或任何其他法案认可或证明符合规定的教育和培训要求,被认可的有相应的含义;委员会是指根据该法案第 15 条设立的紧急护理从业人员专业委员会;紧急护理技术人员是指根据该法案注册的人; 68 政府公报第 30075 号,2007 年 7 月 20 日考试是指由董事会批准的教育和培训机构或董事会任命的考官进行的考试; section 指法案的一部分;该法案是指 1974 年卫生专业法案(1974 年第 56 号法案)。 2. 急救技术人员的注册资格。...
卫生职业法: 条例: 急救技术人员注册资格: 草案pdf预览版卫生职业法: 条例: 急救技术人员注册资格: 草案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