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年南太平洋运动会管理局修正案

相关行业:法令
报告地区:萨摩亚
发布时间:2007年
2004 2007 南太平洋运动会管理局第 6 号修正案 2004 萨摩亚 条款安排 1. 简称和开始 2. 3. 管理局成员解释 4. 主席和法定人数 5. 没收材料等 2004 年第 6 号 AN ACT 修订2007 年 2002 年南太平洋运动会管理局法。 2004 年 1 月 21 日 由萨摩亚立法议会在议会颁布,汇编如下 1. 简称和生效日期(1) 本法可称为 2007 年 2004 年南太平洋运动会管理局修正法并应与 2007 年南太平洋运动会管理局法 2002(主体法)一起阅读并构成其一部分。 (2) 本法自国家元首同意之日起生效。 (3) 本法生效的通知应以萨摩亚语和英语在 Savali 和在萨摩亚流通的另一份报纸上发布。 2004, No. 6 2007 South Pacific Games Authority 5 Amendment 2004 2. 解释 主体法第 2 条为 (1) 删除部长的定义并代之以修改后的部长是指由总理指定对管理局负责的部长; (2) 通过在萨摩亚语词后插入词或其他地方修改媒体权利的定义。 (3) 删除秘书的定义。 3. 机构成员主体法第 4 条删去,以下列 4 代替。管理局成员 (1) 管理局由以下人员组成 (a) 部长,其为主席; (b) 教育、体育和文化部长,由其担任副主席; (c) 工程、运输和基础设施部首席执行官; (d) 教育、体育和文化部首席执行官; (e) 国资委主席; (f) 部长提名的两名代表 SASNOC 的人; (g) 司法部长; (h) 财政部首席执行官; (i) 该部提名的代表阿皮亚公园和体育设施委员会的人员; (j) 部长提名的两名代表 (k) 部长提名的一名代表业务;和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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