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权顺化顺化省Chan May-Lang Co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国内投资促进法》(计划和投资部授权的部分)颁发投资激励证书。 ) 用于陈美经济区的投资项目

相关行业:决策
报告地区:越南
发布时间:2006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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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顺化省顺化省陈美-朗姑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授权制定该项目;接收和审查项目档案;授予、调整、吊销投资许可证和管理外国直接投资项目在该国的运营经广治省老堡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授权项目制定;接收和审查项目档案;授予、调整、撤销投资许可证和管理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的运营平定省仁海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授权项目组建;接收和审查项目档案;授予、调整、撤销投资许可证和管理仁经济区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的运营经顺化省顺化省Chan May-Lang Co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授权制定项目;接收和审查项目档案;授予、调整、吊销投资许可证和管理外国直接投资项目在该国的运营经广南省朱莱开放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授权制定项目;接收和评估项目档案;授予、调整、吊销投资许可证,管理工业园区外商投资项目的运营,根据《国内投资促进法》颁发投资奖励证书的顺序和程序的规定 [Circular 06/UB-QLKT]关于授权广治省老堡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国内投资促进法》(计划和投资部授权的部分)颁发投资激励证书。经济区——关于授权朱莱经济开放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国内投资促进法》对朱莱经济开放区的投资项目颁发投资激励证书 [第 117/2004/QD-BKH 号决定]关于平福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在项目组建中的授权;接收和评估项目档案;授予、调整、吊销投资许可证,管理工业园区外商投资项目的运营,根据顺化省顺化省陈美-朗姑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管理陈美-朗姑经济区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活动和商业活动[Decision 18/2006/QD -B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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