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贸易部长 2007 年 1 月 8 日第 02/2007/QD-BTM 号决定,关于颁布颁发原产地证书表格 AK 以享受货物贸易协定项下的优惠。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相关行业:通告
报告地区:越南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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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 2004 年 10 月 4 日贸易部长第 1420/2004/QD-BTM 号关于颁布货物原产地证明的规定的第 1420/2004/QD-BTM 号决定中增加第 72 章关于钢铁产品原产地规则的附录 9越南表格 D修订和补充贸易部长 2007 年 1 月 8 日第 02/2007/QD-BTM 号决定,关于颁布《关于颁发原产地证书表格 AK 的条例》以享受协议项下的优惠。 框架下的货物贸易协议合作协议关于修改和补充越南关于颁发东盟货物原产地证书的规定 - 表格 D 以享受根据 13 日第 416/TM-DB 号决定颁布的“共同有效优惠关税计划(CEPT)协议”下的优惠05/1996 的颁布关于颁发原产地证书表格 D 的条例,以享受建立东盟自由贸易区 (AFTA) 的共同有效优惠关税计划 (CEPT) 协议下的优惠[第 19/2008/QD-BCT 号决定]关于2004年10月4日贸易部长第1420/2004/QD-BTM号决定的补充,关于颁布越南原产地证书表格D享受“优惠协议”项下优惠待遇的规定关税计划颁布关于签发原产地证书表格 AJ 以享受东盟-日本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项下优惠待遇的规定[第 44/2008/QD-BCT 号决定]关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项下货物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Form E签发规定》[决定]修订和补充贸易部长 2007 年 1 月 8 日第 02/2007/QD-BTM 号决定,关于颁布《关于颁发原产地证书表格 AK 的条例》以享受协议项下的优惠。 框架下的货物贸易协议合作协议关于颁布《关于签发 AK 形式原产地证书的规定》,享受《协定》成员国政府间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货物贸易协定项下的优惠。东南亚国家联盟关于在 2004 年 10 月 4 日贸易部长第 1420/2004/QD-BTM 号关于颁布货物原产地证明的规定的第 1420/2004/QD-BTM 号决定中增加第 72 章关于钢铁产品原产地规则的附录 9越南表格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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