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强制戒毒场所行政处理措施适用和委托制度的资金管理和使用规定;未成年人制度,自愿在治疗中心接受治疗和解毒的人 - 教育 - 社会劳动和

相关行业:联合通告
报告地区:越南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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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医疗机构适用行政处理措施及未成年人和自愿进入医疗机构人员适用制度的详细规定[联合通知14/2012/TTLT-BLDTBXH-BCA]强制戒毒场所寄售行政处理措施适用规定[221/2013/ND-CP号令]规定对医疗机构实施寄售措施的制度,根据《行政违规处理条例》组织医疗机构的运营,以及适用于未成年人和自愿进入该机构的人的制度。 135/2004/ND-CP]指导 2004 年 6 月 10 日第 135/2004/ND-CP 号政府法令的若干条款的实施,其中规定了对医疗机构实施寄售措施的制度,根据医疗机构疾病组织的运作对《行政违法行为处理条例》和适用于未成年人和自愿进入医疗机构的制度[联合通知22/2004/TTLT/BLDTBXH-BCA]实施强制戒毒场所送戒和社区组织强制戒毒制度实施资金管理和使用规定[第117/2017/TT-BTC号文]实施乡、区、乡教育行政管理适用办法制度的资金管理和使用规定[Circular 193/2014/TT-BTC]实施医疗机构寄售办法适用制度、医疗机构和戒毒机构受试者缴费减免、减免、扶持制度资金管理和使用规定。和社区 [联合通知 27/201送送感化院和义务教育机构行政处理措施的适用和执行规定[法令02/2014/ND-CP]关于更正财政部-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部 2012 年 2 月 24 日第 27/2012/TTLT-BTC-BLDTBXH 号联合通函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度应用的资金管理和使用规定进入医疗机构的措施,缴费和豁免制度,实施医疗机构寄售办法适用制度、医疗机构和戒毒机构受试者缴费减免、减免、扶持制度资金管理和使用规定。和社区 [联合通知 27/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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