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科(解散)法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22年
新加坡共和国章程(解散)法案(第 47A 章)(2005 年第 3 号原颁布法令) 2006 年修订版(2006 年 7 月 31 日) 由法律修订委员会根据法律修订版的授权编制和发布ACT(第 275 章)由政府印刷商印刷,新加坡 2006 年第 47A 章,2006 年版。思科(解散)法案 第 I 部分的安排 初步 简称 解释 转让日期 第 1.2.3.4.5.第 II 部分 继任公司的提名 继任公司的初始政府控股 第 III 部分企业和员工向继任者的转让COMPANY 转移到承接公司的继承公司 公司的继承人 转移到公司员工的继承公司 转移员工的服务条款和条件 6. 7. 8. 9. 10. 转移前员工的不当行为或疏忽以及继续和完成纪律处分诉讼 由被调动员工送达的罚金 现有协议和未决诉讼 没有因公司化而导致的违约或违约等 11. 12. 13. 第 IV 部分 杂项 14. 15. 公司解散和过渡 1 31.7.2006 2 CAP . 47A 思科(解散)2006 年版。通过将商业和工业安全公司的资产、权利、负债、雇员和承诺转让给其继任公司,以及随后解散商业和工业安全公司,使商业和工业安全公司公司化的法案以及与之相关的所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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