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临时措施)(第 8 部分救济)条例 2020 S 836/2020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7日
2020 年 COVID19(临时措施)(第 8 部分救济)条例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用和开始 2 定义 3 受影响的合同 3A 规定期限 4 规定条款 5 规定评估因素 6 规定申请时间 7 规定表格 8 申请 9 规定人员必须向谁送达申请 10 确认申请和送达 13 就申请结束向相关法庭发出通知 11 答复 12 撤回申请 14 其他程序事项 15 电子系统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当前版本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 PDF 创建日期为 2 月 21 日2022 16 第 S 836 号决定的记录和公布 2020 年 COVID19(临时措施)法案(2020 年第 14 号法案) 2020 年 COVID19(临时措施)(第 8 部分救济)条例 行使 COVID19(临时措施)第 39 条赋予的权力措施) 2020 年法,法律部长制定以下规定 引用和开始 1 . 这些条例是 2020 年 COVID19(临时措施)(第 8 部分救济)条例,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凌晨 12 点开始实施 定义 2. 在本条例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否则受影响的合同是指第 36 条中提到的合同法案;申请是指根据该法第 37(1) 条提出的申请,要求书记官长任命一名评估员根据该法第 38(1) 条作出决定;建筑工程具有 SOPA 第 3 节给出的含义;货物是指与进行建筑工程有关的设备或材料;货物出租;货物租赁合同是指在 2020 年 3 月 25 日之前签订的租赁协议合同是指在 2020 年 3 月 25 日之前签订或续签的非住宅不动产租赁或许可,包括在该日期或之后自动续签或行使租约或牌照的续期权;承租人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Current version as at 21 Feb 2022 PDF created date on 21 Feb 2022 (b) 就货物租赁合同而言,指根据合同向他人租赁货物的人;出租人 (a) 就租赁协议而言,指授予租赁或许可占用非住宅不动产的人; (b) 就货物租赁合同而言,指根据合同将货物出租给他人的人;第 2 部分规定是指 COVID19(临时措施)(临时规定 2020 合同)无法履行救济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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