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法规上限。 70, RG 2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1日
海关条例 目录 第 I 部分 初步 1 引文 2 定义 第 II 部分 政府仓库 3 进入政府仓库的许可 4 办公室和仓库的开放时间 5(已删除) 6(已删除) 7 政府仓库的仓库租金规模 第三部分 进口和应课税品的移走 8 应课税品的进口 9 铁路进出口货物 10 应课税品的收货到政府仓库 11 应课税品的移走以供本地消费 12 应课税品移到另一个政府仓库或持牌仓库 13 应课税品的移走用于出口或再出口的新加坡在线法规 当前版本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1 日 14 应税货物转运 15 海关申报 16 总干事可能要求应税货物使用能够上锁、密封等的车辆或货车运输. Part IV MARKINGS 17 卷烟上的标记 Part V 特许仓库 18 申请仓库许可证 19 可能需要安保 20 建筑物安保 21 建筑物改建 22 总干事可下令采取安全措施 23 许可仓库内的允许活动 24 缴纳税款并提交声明和豁免证明 25 提交每日报表 26 要保存的存货簿 27 每月需要退货 28 包装标记 29 库存检查 30 未经许可不得将货物退回仓库 新加坡在线法规 2022 年 2 月 21 日的当前版本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1 日 第 VI 部分应税货物调查 31 关于以下内容的推定容器 32 应税货物的检验 33 应税货物的翻新 34 不适合消费的应税货物 35 应税货物的销毁 第 VII 部分 致醉酒的变性 36 仓库中致醉酒的变性 37 工业烈酒 38 甲基化烈酒 第 VIII 部分 根据第 63 节申请许可证ACT 39 执照申请 40 检查房地或场地以及提交计划 41 提供住宿 42 总干事可下令改建 43 消防和健康保障 44 批准申请 45 需提交的工厂计划 46 总干事可要求改建 47 批准签署后的计划 新加坡法规在线 当前版本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1 日 48 不偏离已批准的计划 49 颁发许可证 第 IX 部分 根据法案第 63 节获得许可的场所 50 对场所进行改造 51 总干事可下令采取保障措施 52 除非获得许可,否则只有看守人可以居住在场所内 53 清洁的场所 54 未经许可不得将酒类和香烟退回场所 55 适当的海关官员可以放置锁具 56 无污染的酒类 57 需要重新制备受污染的酒类 第 X 部分装瓶、混合、混合和变化醉人的酒 58 许可证申请 59 计划提交 60 计划签署时已批准 61 不偏离已批准的计划 62 颁发许可证 63 发出混合通知 64 不得停止装瓶容器内容物 新加坡在线法规 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的当前版本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1 日 65 空瓶不得66 将容器存放在装瓶仓库直到清空 67 装瓶条件 第 XI 部分 特许烟草工厂 68 持牌人保留存货簿 69 禁止将烟草带入特许经营场所 70 禁止移走烟草 71 禁止掺假烟草 72 拥有禁止掺假烟草的材料 73 产品包装 74 须经总干事批准的标签 第 XII 部分 声明撤销烟草 75 发出包装通知 76 封箱 77 出口限制 78 可能需要登陆证明 79 声明每月提交 80 退税重量评估 81 总干事的决定最终第 XIII 部分 CLAIMS TO D根据新加坡法令第 81 条在线退税 当前版本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1 日 82 根据法令第 81 条申请退税 83 建筑和住宿安全 84 可能需要安全保障 85 总干事可下令保障措施 86更改厂房或厂房 87 除非获得许可,否则只有值班人员可以住在厂房内 88 适当的海关官员可以放置锁具 89 存放在工厂的账簿 90 提交月度报表 91 堆放包裹 92 要贴标签的批次或堆垛 93制造和包装通知 94 要密封的包装 95 密封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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