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就业索赔规则 S 104/2017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1日
2017 年就业索赔规则 目录 颁布公式 第 1 部分 初步 1 引用和开始 1A 定义 2 规则的应用 3 表格和文件 第 1A 部分 电子系统 3A 电子系统 3B 认证 3C 当事人信息 3D 提交相关表格或文件的时间电子系统 3E 通过电子系统送达文件的时间 3F 通过电子系统进行谈判 第 2 部分 法庭登记处 4 法庭登记处 5 办公时间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当前版本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1 日 6 记录等7 检索等 第 3 部分 庭前程序 8 提出索赔 9 向被申请人送达索赔 10 被申请人对索赔的回应 11 针对索赔人的反诉 12 当事人的合并 13 送达前修改索赔 14 送达后修改索赔或回应 15 撤回16 发现和出示文件的命令 17 案件管理会议 18 法庭听证会 19 法庭代表 20 诉讼程序的指示和进行 20A 延期纠正索赔转介证明中的错误 20B 由另一名法庭裁判官继续诉讼程序 第 4 部分 证人 21 传票的形式和签发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Current version as at 21 2022 年 2 月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1 日 22 向证人送达传票 第 5 部分 撤销仲裁庭的命令 23 在当事人缺席的情况下撤销决定、指示或命令 第 6 部分 根据书记官长的命令向仲裁庭提出上诉 24 对决定提出上诉,处长的指示或命令 第 7 部分 向高等法院总法庭上诉 25 根据法案第 23(2) 条申请上诉许可 25A 审理上诉许可申请 25B 撤回上诉许可申请 26 上诉通知高等法院分庭 27 上诉费用 28 费用担保 29 诉讼记录 30 上诉人案件 31 被告人案例 32 上诉记录 33 在上诉前中止执行 34 将向司法常务官发送上诉的判决或命令 第 8 部分 其他诉讼 新加坡法规在线 当前版本,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 PDF 创建日期:2022 年 2 月 21 日 35 将诉讼程序从法庭转移到第 36 条第 17 条下的法院 提交仲裁庭进行调解 第 9 部分 和解协议 37 和解协议的形式 38 和解协议必须登记的期限 39 和解协议的登记申请 40 登记的期限和续展 41 和解登记的撤销协议 42 和解协议登记册 第 10 部分费用和费用 43 费用 44 费用 45(已删除) 46 费用的豁免、退款或减免 第 11 部分杂项 47 送达索赔、传票或文件 47A 书记官长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 48 时间 49 延期和缩减时间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Current version as at 21 Feb 2022 PDF created date on 21 Feb 2022 50 C根据法案第 22(9) 条更改法庭命令 51 州法院印章 52 遵守法院实务指示 53 拒绝先前的文件 54 不遵守规定的影响 55 对判决债务的利息 第一附表费用 第二附表 第三附表已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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