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人力部文件翻译)命令目录 1 引文 2 认证翻译费用 3 未经认证的翻译 4 预付费用 5 专员立法历史的自由裁量权 费用(人力部文件翻译)命令费用法案(第 106 章,第 2 节)O 41 修订版 1998 年(1998 年 6 月 15 日)1970 年 10 月 9 日 1. 本命令可引称为费(引文人力部文件翻译)令。认证翻译费用 2. 以下文件认证翻译费用和翻译文件认证费用由人力部征收用于根据《就业法》(第 91 章)第 XV 部分进行的调查的文件数量……每对开或部分对开 3 份,每增加对开对开或其中部分,每份 1 份。 (b) 关于其他文件 (i) 将马拉雅拉姆语或马来语从中文、泰米尔语翻译成英文,前 30 行或更少……以及每增加 30 行或其中的一部分…… (ii) 从英文翻译成中文, Tamil, Malayalam or Malay for the first 100 Chinese characters or Tamil, Malayalam or Malay words or less … for each and additional 100 characters or words or part of the... 12 6 16 8. 未经认证的翻译 3. 费用为所定费率的三分之一劳工处处长可酌情同意承担的未经认证的翻译,应征收第 2(b) 段中规定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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