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外国收入豁免)(第 6 号)令 2013 年颁布公式 1 引证 2 豁免 3 豁免条件 2013 年第 S 404 号引证令附表。 免税所得税法(第 134 章) 所得税(豁免) 2013 年外国收入)(第 6 号)令 为行使《所得税法》第 13(12) 条赋予的权力,财政部长特此发布以下命令 1. 本命令可引述为所得税 (外国收入豁免)(第 6 号) 2.(1) Steppe Capital Pte Ltd 作为指定集团中的一个实体,特此豁免对 12 月 5 日或之后在新加坡收到的收入征税 新加坡在线在线法规 当前版本为2022 年 2 月 21 日 PDF 创建日期为 2011 年 2 月 21 日,包括 (a) 合作社的分配; (b) 任何控股公司的股息,只要分配或股息是从合作社或控股公司(视情况而定)的收入中宣布的,且并非间接来自最终实体。 (2) 就本段而言,如果合作社或控股公司的收入来自特定集团中的另一个实体,而该实体的收入又来源于该实体,则合作社或控股公司的收入间接来自最终实体(无论是直接还是通过本条的一个或多个应用)来自最终实体。 (3) 在本段和第 3 段中,合作是指 Steppe Unity Cooperatief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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