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摩场所(豁免)令 2018 S 97/2018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31日
按摩场所(豁免)令 2018 年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证和生效 2 医疗保健场所 3 由注册人员进行按摩的场所 4 仅对头部或头皮进行按摩的场所 5 仅针对 12 岁以下的顾客进行按摩的场所6 岁 6 可在公众视野中提供按摩的场所 7 撤销第 S 97 号《2017 年按摩机构法》(2017 年第 45 号法案)《2018 年按摩机构(豁免)令》行使按摩机构第 32 条赋予的权力2017 年法令,内政部部长作出以下命令 引用和启动 在线新加坡法规 当前版本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1 日 1. 本命令是 2018 年按摩机构(豁免)令,并于2018 年 3 月 1 日。 医疗场所 2.(1) 以下根据《私立医院和医疗诊所法》(第 248 章)获得许可的场所是豁免的根据该法案的规定 (a) 临床实验室; (b) 医院; (c) 产妇之家; (d) 诊所; (e) 疗养院。 (2) 就第 (1) 小段而言,S 3102018 wef 19052018 临床实验室是指任何用于或拟用于对人体或任何源自人体的物质进行任何类型检查以提供信息的场所诊断、预防或治疗任何疾病,或评估任何人的健康,或确定任何人的死因或任何医疗或手术治疗的结果;医院是指用于或拟用于接待、住宿、治疗和护理需要医疗或患有任何疾病、疾病、伤害或虚弱的人的任何场所;产妇之家是指用于或打算用于接待孕妇或产后妇女的任何场所;医疗诊所是指根据《医疗注册法》(C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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