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ngat Bakti Masyarakat(公共服务奖章)规则 1996 S 337/1996
Pingat Bakti Masyarakat(公共服务奖章)规则 1996 目录 制定公式 时间表 公共服务奖章 No. S 337 PINGAT BAKTI MASYARAKAT(公共服务奖章)规则 1996 总统很高兴地批准设立奖章样式为 Pingat Bakti Masyarakat 或公共服务奖章,其授予应遵守以下规则 1. 这些规则可被称为 Pingat Bakti Masyarakat(新加坡公共服务法规在线当前版本,截至 2022 年 2 月 22 日 PDF created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2 日勋章)规则 1996 年,并将于 1996 年 8 月 2 日生效。 2. 勋章应指定并命名为 Pingat Bakti Masyarakat 或公共服务勋章。 3. 奖章可授予任何在新加坡作出值得称赞的公共服务或在艺术和文学、体育、科学、商业、专业和劳工运动领域取得成就的人。 4. 银质奖章应呈波浪形褶皱的程式化玫瑰花结形式,正面有一个圆盘,每边都有一个条形,上面刻有一个带有新月形和 5 颗星的圆形盾牌。在它下面应该有一个带有铭文 PINGAT BAKTI MASYARAKAT 和 2 月桂树的卷轴。奖章的反面应带有国家徽章。 5. 奖章的设计应符合附表中的规定。 6. 奖章应佩戴在外衣左侧,用缎带悬挂。丝带应该是灰色的,中间有一条白色的带子,两边各有一条红色的条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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