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私立医院和医疗诊所(可获许可的医疗保健服务豁免)条例 颁布公式 1 引用和开始 2 豁免第 S 1041 号《私立医院和医疗诊所法》(第 248 章)《私立医院和医疗诊所(可获许可的医疗保健服务豁免)条例》的目录2021 为行使《私立医院和医疗诊所法》第 21 条和第 22(1) 条赋予的权力,卫生部长制定了以下法规引用和启动 1. 这些法规是私立医院和医疗诊所(获得许可的医疗保健服务)豁免)2021 年条例,并于 2022 年 1 月 3 日开始实施。 豁免 2.(1) 在符合第 (2) 款的情况下,从可持牌医疗服务的指定日期起,第 5、8、9、11、12 和 14 条该法案和根据该法案第 22 条制定的任何法规(本法规除外)不适用于任何用于提供可获许可的医疗保健服务,关于新加坡在线法规,截至 2022 年 2 月 22 日的最新版本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2 日可获许可的医疗保健服务。 (2) 《私人医院和医疗诊所条例》(Rg 1)第 47 至 51 条适用于根据 2021 年医疗服务(豁免)令(G.N. No. S 10422021)第 9 段获得豁免的医疗诊所的持牌人。 (3) 在本条例中,获得许可的医疗保健服务具有《2020 年医疗保健服务法》第 3(1) 条赋予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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