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工程(创造权利)(第 7 号)通知 2011 年颁布公式 1 引证的目录 2 授权权力 3 计划检查 附表第 S 519 号街道工程法(第 320A 章) 街道工程(创造权利)( NO. 7) 2011 年通知 为行使《街道工程法》第 10 条赋予的权力,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特此发出以下通知 1. 本通知可称为街道工程(权利创造)(否. 7) 2011 年引证通知。 当局的权力 2. 当局或由当局授权的任何人可在任何合理时间,为维护道路结构或道路的目的和附带的新加坡法规在线当前版本为2022 年 2 月 22 日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2 日 相关设施,进入描述为 MK 04 Lot 03811P 的土地(在本通知中称为指定土地)并行使附表中所述的权利在指明土地内、之下或之上。检查计划 3. 指定土地的计划副本应于上午 9 点至 5 点在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办公室(地址为 1 Hampshire Road, Singapore 219428 (a))免费供公众查阅下午星期一至五任何一天(公众假期除外);但 (b) 如果任何这样的日子是新年前夜、农历新年或圣诞节前夕,则在上午 9 点至中午 12 点之间。附表 1. 为进出在指定土地或与其相邻的任何其他土地上、下方或上方建造的任何道路结构或道路相关设施的目的,在有或没有车辆的情况下不间断通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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