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公约(公约国家)通知上限。 327, N 1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30日
东京公约(公约国家)通知 目录 1 引文 2 公约国家立法历史 3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网站上的公约国家列表 TOKYO CONVENTION ACT(第 327 章,第 2(1) 节)东京公约(公约国家)通知 N 1个GN No. S 4432003 REVISED EDITION 2004 (2004 年 12 月 31 日) 2003 年 9 月 17 日 1. 本通知可称为东京公约(公约国家)引证通知。公约国家 2. 特此声明,就公约新加坡法规在线的定义而言,当前版本截至 2022 年 2 月 22 日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2 日,该法案第 2(1) 节中的国家 (a) 任何国家《东京公约》已根据其第 21 条生效且未根据第 23 条退出的国家是已批准《东京公约》的国家; (b) 任何加入《东京公约》已根据其第 22 条生效且未根据第 23 条退出的国家为已加入《东京公约》的国家。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网站上的公约国家名单 3.(1)已批准、加入或退出《东京公约》的国家名单以及《东京公约》对这些国家生效或生效的日期可可在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官方互联网网站 httpwww.icao.intpartiestotreaties 上找到(在条约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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