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能源(弹性措施和杂项修正案)法案 2021 年第 37 号法案

相关行业:法案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21年
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宪报法案增刊2022 年 1 月 28 日,星期五,首次发表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下午 5 点的政府公报电子版。以下法案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由议会通过,并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得到总统的同意。新加坡共和国 2021 年第 37 号。我同意。哈利玛·雅各布,总统。 2021 年 11 月 17 日。修订《新加坡能源市场管理局法》、《电力法》和《天然气法》,并对《区域供冷法》进行相关修订。由总统在新加坡议会的建议和同意下颁布,如下 2 NO. 37 OF 2021 简称和开始 1. 本法案是 2021 年能源(弹性措施和杂项修正案)法案,于部长在公报中通过通知指定的日期开始实施。新加坡能源市场管理局法案的修订 2. 新加坡能源市场管理局法案的修订 (a) 废除第 12 条并代以下一节 借款权力 12.(1) 管理局不能为履行其职能而筹集贷款根据本法或管理局管理的任何其他法,但根据本节的规定除外。 (2) 除第 (3) 款另有规定外,管理局可通过 (a) 抵押、透支或其他方式筹集贷款,无论是否有担保; (b) 对归属管理局的任何财产或管理局根据本法或任何其他成文法应收的任何其他收入收取,无论是合法的还是衡平法​​上的; (c) 债券或债券或部长可能批准的其他工具的创建和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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