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主动出行法 2017 年第 3 号法案

相关行业:法案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7年
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宪报法案增刊2017 年 2 月 17 日,星期五,首次发表于 2017 年 2 月 13 日下午 5 点的政府公报电子版。以下法案于 2017 年 1 月 10 日由议会通过,并于 2017 年 2 月 3 日得到总统的同意 2017 年积极机动法 部分安排(2017 年第 3 号)第 1 部分初步部分 1.2.3.4. 简称和开始 解释 法案的目的 法案对政府 2 NO. 具有约束力。 3 OF 2017 PART 2 PUBLIC PATH SYSTEM Division 1 声明公共路径 本部分的解释 声明和分类公共路径 停止或改道等,公共路径 限制在公共土地上使用公共路径 Division 2 访问协议 访问协议 访问协议可能包括准入协议的变更 第 3 部分 公共道路的使用 第 1 部分 公共道路使用者的权利 通行权 相邻土地所有者或占用者的权利 权利的消失 第 2 部分 公共道路使用者的行为 禁止骑自行车等,仅限行人路径 禁止在人行道上骑 PAB 共享路径上禁止机动车等 禁止在特定公共路径上使用车辆 不合规的个人移动设备等 例外使用不合规的个人移动设备等 在公共路径上超速 骑自行车等危险., 在公共道路上 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员的职责 第 3 部分 公共道路使用者行为守则行为 在诉讼程序中使用行为准则 第 4 部分 寻路和保持公共道路畅通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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