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宪报法案增补2021 年 7 月 5 日,星期一,2021 年 7 月 5 日下午 6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B 号通知 14 《警察部队(修订)条例草案》现予公布以供参考。它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在议会中提出。第 142021 号警察部队(修正案)法案。2021 年 7 月 5 日第一次阅读。一项法案,用于修改《警察部队法》。由总统在新加坡议会的建议和同意下颁布,如下 简称和开始 2 1. 该法案是 2021 年警察部队(修正案)法案,并在部长通过通知指定的日期生效在宪报上。 5 对第 2 条的修正 2. 对《警察部队法》(在本法中称为主体法)第 2(1) 条进行了修正: (a) 删除了 constable 定义中的 lance corporal 一词,代之以 corporal 一词; (b) 在国民服役人员的定义之后插入以下定义,在警察部队中履行职责的非警察人员是指公职人员或任何其他个人,他们中的任何一个都不是警察,但在警察部门执行职责根据(a)张贴强制; (b) 借调安排,为警队提供该公职人员或个人的临时服务;新的第 13A 条 3. 对主体法进行了修订,在第 13 条之后立即插入以下第 13A 条危机期间不得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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