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宪报法案增补2014 年 11 月 3 日,星期一,2014 年 11 月 3 日下午 500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B 41 号通知 特此发布劳资关系(修订)法案,以供一般参考。它于 2014 年 11 月 3 日在议会中提出。劳资关系(修正)法案第 412014 号。2014 年 11 月 3 日第一次阅读。法案提出了一项修正劳资关系法的法案(2004 年第 136 章修订版),并对《退休和再就业法》(2012 年修订版)和《工会法》(2004 年修订版第 333 章)进行相关修订。 (总统在新加坡议会的建议和同意下颁布的第 274A 章,如下简称和生效日期 2 1. 本法案可被称为 2014 年劳资关系(修正案)法案,并将于5 第 2 条的修订 2. 《劳资关系法》第 2 条(在本法中称为主体法)的修订 (a) 在紧接其后插入雇主的定义,以下定义的行政雇员,就雇主而言,是指受雇于雇主担任管理或行政职位的雇员;和 (b) 在检查官的定义之后立即插入,以下定义非执行雇员,就雇主而言,是指执行雇员以外的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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