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修正)法案 目录 法案第 191977 号第一次阅读 1977 年 11 月 9 日 长标题 制定公式 1 短标题 解释性声明 公款支出 2 马来西亚宪法第 5 条修正案 宪法(修正)法案第 191977 号1977 年 11 月 9 日第一次阅读。 新加坡,如下简称 修改马来西亚宪法的法案适用于新加坡。由总统在国会的建议和同意下颁布 1。该法案可被引用为 1977 年宪法(修正案)法案。新加坡法规在线 1977 年 11 月 15 日在法案补充中发布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3 日修正马来西亚宪法第 5 条 2. 特此修正马来西亚宪法第 5 条,在其第 (5) 条之后立即插入以下第 (6) 条 本条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使任何法律 (a) (b) 无效在 1963 年 9 月 16 日之前生效,授权为了公共安全、和平与良好秩序而逮捕和拘留任何人;或与滥用药物授权逮捕和拘留任何人以进行治疗和康复有关,该法律的目的与本条第(三)项和第(四)项的规定不符,并且,特别是,在 1977 年宪法(修正)法令生效之前,本条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影响任何此类法律的有效性或实施。 解释性声明 本法案旨在修改马来西亚宪法第 5 条以适用于新加坡,以便确保在 1963 年 9 月 16 日之前生效的任何法律的宪法有效性,授权为公共安全、和平与良好秩序的利益逮捕和拘留任何人,不会因不符合宪法规定而受到质疑本条第 (3) 和 (4) 款。...
宪法(修正案)法案 1977 年第 19 号法案pdf预览版宪法(修正案)法案 1977 年第 19 号法案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