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程序(修订)法案 目录 第 561973 号法案第一次阅读 1973 年 8 月 28 日 长标题 制定公式 1 简称和开始 2 第 17 条的修订解释性声明 公共资金支出财务程序(修订)法案第 561973 号 阅读1973 年 8 月 28 日首次。由总统在国会的建议和同意下颁布 1. 本法案可被引用为 1973 年财务程序(修正)法案,并应在 1973 年 8 月 31 日在法案补充中在线发布的新加坡法规 PDF 创建日期为 23 2022 年 2 月在部长通过宪报通知指定的日期开始实施。修改第 17 条 2. 特此修改《财务程序法》第 17 条 (a),删除其中的第 (2) 和 (3) 小节,代之以 (2)该总目编制的人手需求及其他营运开支的总开支。 (3) 应向议会提交一份清单,显示包含在每个支出项目的子目中的公职人员清单,其中显示人力支出。 (4) 除法律规定外,不得对第 (3) 款所述名单中规定的公职人员进行增补或更改,无论是任命人数还是个人薪酬标准,除非部长应首先通过发出手令授权该增加或该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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