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研究所法案 1968 年第 10 号法案

相关行业:议案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1968年
东南亚研究所法案 目录 法案第 101968 号第一次阅读 1968 年 5 月 9 日 长标题 制定公式 1 短标题 2 解释 3 研究所的成立 4 董事会章程 5 董事会的权力 6 法定人数 7 秘书董事会 8 董事会签订合同和持有财产的权力 9 董事会借贷和投资的权力 10 公章的使用 11 Grantsinaid 和研究所的账目 12 董事的任命、权力和职责 13 执行委员会的章程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1968 年 5 月 13 日的法案补充文件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3 日 14 执行委员会的权力 15 制定规则的权力 16 董事会接受礼物的权力 17 赠予研究所的礼物免征所得税 解释性声明东南亚研究所公共货币支出法案第101968号法案1968年5月9日第一次阅读。新加坡,如下简称Inter pretation 一项规定建立东南亚研究所及其相关事宜的法案。由总统在议会的建议和同意下颁布 1. 本法案可被引用为 1968 年东南亚研究所法案。 2. 在本法案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否则董事会是指董事会根据本法第 4 条规定设立的东南亚研究所;主席是指根据本法第 4 条任命的董事会主席;主任是指根据本新加坡法规第 12 条任命的研究所所长,在线发布于 1968 年 5 月 13 日的法案补充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3 日法案;条例是指执行委员会根据本法第 14 条的规定制定的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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