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宪章目录 第 1261961 号法案 第一次阅读 1961 年 2 月 22 日 长标题 制定公式 第 I 部分 初步 1 短标题和开始 2 解释 3 申请第 II 部分 一夫一妻制婚姻 4 无法缔结婚姻 5 无效婚姻 6 罪行 7 继续婚姻部分III 婚姻宣誓 8 可以宣誓结婚的人 9 在任何一方低于最低结婚年龄的情况下避免婚姻 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法案补充,1961 年 3 月 3 日 PDF 创建日期:2022 年 2 月 23 日 10 禁止范围内的婚姻 11 避免12 同意 13 结婚通知 14 无法书写或不懂英语的人在通知上签名 15 通知提交并公布 16 登记官通过法定声明签发条件证明证明 17 结婚三个月内 18 警告 20 许可证 19 诉讼(如果有警告)进入 21 婚姻宣誓 22 登记官宣誓结婚 23 宗教仪式第四部分 登记 24 婚姻登记 25 登记官和副登记官的任命 26 书籍和登记册 27 登记官举行的婚姻登记 新加坡法规在线发表于 1961 年 3 月 3 日的法案补充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3 日 28 未由登记官主持的婚姻登记 29 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出庭的登记 30 要提供的条目副本 31 非法登记 32 登记的法律效力婚姻的宣誓和登记 33 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副登记官面前出庭 34 违反第 31 条 35 干涉婚姻 36 虚假宣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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