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临时措施)(控制令)(第 2 号修正案)条例 2021 S 40/2021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21年
1 S 402021 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 2020 年第 S 40 号 COVID19(临时措施)法案(2020 年第 14 号法案) COVID19(临时措施)(控制令)(第 2 号修正案) 2021 年条例 行使 COVID19 第 34(1) 条赋予的权力( 2020 年临时措施)法,卫生部长制定了以下条例 引用和开始 1. 这些条例是 2021 年 COVID19(临时措施)(控制令)(第 2 号修订)条例,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生效。 修订第 2 条 2. 2020 年 COVID19(临时措施)(控制令)条例(GN No. S 2542020)(在本条例中称为主要条例)第 2(1) 条的修订 (a) 通过在词后立即插入地块编号),在许可处所的定义中,用作零售食品和饮料场所的机动车辆一词; (b) 删除准许处所定义中任何车辆的字眼,并代以任何其他车辆的字眼。修改第 4 条 3. 修改主体条例第 4 条,删除第 (4) 款并代以以下第 (4) 款 个人不得在任何一天允许进入或留在其普通居住地,总共 S 402021 2 (a) 超过 8 名非通常居住在该地方的个人;或 (b) 如果高于 (a) 项,则多于以下人数,并且以下情况适用 (i) 如果个人的普通居住地用于举行结婚典礼,非通常居住在该地的个人的人数出席婚礼举行仪式的地点,并且在婚礼举行仪式期间在第 7A(2) 条所允许的最大允许团体人数范围内; (ii) 如果该个人是在该个人的普通居住地接受照料安排的任何儿童的祖父母,则根据第 (3)(ca) 款允许的儿童及其父母的人数仅适用于这些照料安排当父母任何一方在工作时。...
COVID-19(临时措施)(控制令)(第 2 号修正案)条例 2021 S 40/2021pdf预览版
COVID-19(临时措施)(控制令)(第 2 号修正案)条例 2021 S 40/2021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