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5042021 于 2021 年 7 月 8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504 号道路交通法(第 276 章)道路交通(ASIA TECH X 新加坡豁免)令 2021 年段落安排第 1.2.3.引文定义豁免附表引文定义 2.在本命令中行使授予的权力根据《道路交通法》第 142 条,交通部长作出以下命令 1。本命令为 2021 年道路交通(亚洲科技 x 新加坡豁免)令。亚洲科技 x 新加坡是指正在发生的被称为亚洲科技 x 新加坡的活动2021 年 7 月 13 日至 2021 年 7 月 16 日(包括首尾两天)在新加坡,包括与活动相关的任何会议和社交活动;带司机的私人出租汽车是指 (a) 不在任何道路上出租的汽车;和 S 5042021 2 (b) 根据与司机签订的合同(明示或暗示)作为一个整体使用,以运送租用者和一名或多名乘客(如果有的话),被雇佣或可供租用,在那辆车上;豁免公司是指名为 Sime Darby Services Private Limited (UEN 197501065W) 的公司。豁免 3. 该法案第 101、106 和 107 条以及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规则 (R 14) 第 II 部分和第 VI 部分不适用于或与任何带有底盘号和附表中指明的引擎编号,在 2021 年 7 月 9 日至 2021 年 7 月 16 日(包括首尾两天)期间用作亚洲科技 x 新加坡的私人出租汽车,前提是该车辆符合以下所有条件(a) 车辆仅由豁免公司使用,或由任何豁免公司的个人指示使用; (b) 车辆以登记官要求的方式显示由登记官签发的标签; (c) 任何时候在任何道路上使用该车辆时,有一份关于将该车辆用作私人出租汽车的有效保险单,以确保不会因死亡或身体死亡而承担任何责任任何人因使用该车辆而造成或引起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d) (c) 项所述保险单项下的风险由在保单签发时在新加坡合法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人承担; (e) 车辆及其任何附件或附件始终保持清洁、维修良好且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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