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豁免首次登记税)(修订)令 2021 S 1058/2021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21年
1 S 10582021 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晚上 7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1058 号道路交通法(第 276 章) 2021 年道路交通(豁免首次登记税)(修正案)命令 为行使道路交通法第 142 条赋予的权力,交通部长作出以下命令引用和开始 1. 本命令登记税)于 2022 年 1 月 3 日生效。是对 2021 年道路交通(第一次(修订)命令的豁免)第 2 段的修订,并进入 2.道路交通(第一次登记税豁免)命令的第 2 段2013 年(GN No. S 3912013)(在本命令中称为主命令)修订 (a) 通过在移动工程设备的定义之前插入以下定义 救护车是指专门为 (a) 配备的机动车辆道路上的运输;和 (b) 在运输过程中,为生病或紧急医疗提供院外临床护理;需要民防行动车辆的受伤人员有2019 年道路交通(政府车辆豁免)令 (G.N. S 2532019号);由 S 10582021 2 医学给出,车辆非紧急病人和运输车辆是指配备有运输服务的发动机;是 (b) 在机动拖拉机的定义之后插入以下定义 非紧急患者服务是指仅与在道路上提供个人运输有关的收费或奖励运输服务 运输 (a) 其医疗需求已被评估病人转运,不是时间紧迫或紧急的; (b) 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需要基本护理和观察或临床护理和监测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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