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7142020 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714 号《公共交通委员会法》(第 259B 章) 2020 年公共交通委员会(公共汽车或火车票价逃逸)(修订)条例 为行使公共第 28 条赋予的权力,公共交通委员会与交通部共同制定遵循部长交通委员会法案,批准法规引用和开始 1. 这些法规是 2020 年公共交通委员会(公共汽车或火车逃票)(修订)法规,并于 2020 年 9 月 1 日开始实施。 附表第 1 部分的修订2. 修订《2016 年公共交通委员会(公共汽车或火车逃票)条例》(GN 编号 S 822016)附表第 1 部分,在第 3 项之后插入以下第 3A 项。该设备称为 Symphony for ePayment 移动检查设备,也称为移动检查设备。修订附表 3 第 2 部分。修订了 2016 年公共交通委员会(公共汽车或火车逃票)条例附表第 2 部分 (a) 在第 1 分部第 8 段之后插入以下段落 S 7142020 2 信息向移动检查设备 8A 转移等。包含以下步骤的过程 (a) 以下一项或多项将与以下一项或多项有关的信息从巴士票价 (i) 复制或控制台检查设备传输到移动设备 (A)公共汽车; (B) 巴士的位置; (C) 巴士路线; (D) 使用智能卡车票搭乘巴士; (ii) 通过移动检查设备读取智能卡票证,或将与以下一项或多项相关的信息从智能卡票证复制或传输到移动检查设备 (A) 智能卡票证本身,包括其类型和标识数字; (B) 使用巴士服务的权利; (C) 该智能卡票证的使用; (iii) 通过无线网络将与以下一项或两项相关的信息从移动检查设备复制或传输到 SeP 系统 (A) 智能卡票本身,包括其类型和识别号; (B) 该智能卡票的使用; (iv) 通过无线网络将与以下一项或两项相关的信息从 SeP 系统复制或传输到移动检查设备 (A) 智能卡票本身,包括其类型和识别号; (B) 该智能卡票的使用; 3 S 7142020 (b) 产生由移动检查设备按照 (a) 小段所述读取、复制或传输的信息的打印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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